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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不不!柳大人,应该是我去拜见您才对!”闵知府连忙说道,我们两个朝廷五品官员开始在大堂上,当着三班衙役的面,嘘寒问暖起来。眼看这种情形有愈演愈烈的可能,我急忙冲着闵知府说道“闵大人,我们就不要在这里客气了,这里是大堂,我们还是办正事吧!”“噢,对对!”闵知府一拍脑袋,说道:“不知道这次柳大人来到我这里,有什么事情吗?”“闵大人。”我笑道:“我这一次,是来送一场功劳给你的。”“功劳?”闵知府眼睛一亮,上下看了我几眼,小心的问道:“柳大人,您说的功劳是?”“在下抓住了一伙通缉已久的石党叛逆!”我冷声说道。听到我的话,闵知府猛地抬起头来看着我,眼睛里放着兴奋贪婪的光芒。石党,就是被我搞倒的石意之,这个倒霉的丞相,他死了不要紧,可是还结结实实的害了一批人,因为我的关系,宣文对石意之一系的人赶尽杀绝,就连和这一系人有点关系的都没能逃脱,也摊上了关系,虽然现在这阵风头已经过去了,不过宣文因为那几坛稻子的原因,对于残留的石党还是追查的很紧,如果能够抓到几个已经被定案的石党余孽,那么上头的嘉奖是少不了的,如果是要犯的话,那么,自己就更加走运了!“柳大人,您抓住了石党余孽?”闵知府兴奋的问道:“请问,您抓住的是什么人?”“很重要的人。”我笑道:“要犯中的要犯,朝廷一直在严令通缉的天梁派余孽!”“天梁派余孽!”闵知府大叫了一声,然后突然认识到自己的失态,干笑了一声,小声问道:“柳大人真的把他们抓到了?”天梁派余孽是什么概念,闵知府心里可清楚的很,这些天梁派的人,不但是石党余孽,而且他们还敢胆大包天的刺杀当今皇上,朝廷早已经三令五申要拿住他们法办,可惜他们行踪诡异,而且又都是江湖之中的亡命之徒,这让当地每一任的父母官头疼不已,每每遭到上头的喝斥。现在,竟然有人把他们全部都捉拿归案,这绝对是大大的功劳!“当然,这件事情事关重大,我怎么敢欺瞒大人呢?”我笑道:“天梁派的主要人物都已经被我捉拿归案,现在就被押在大堂外面,随时可以让大人审讯。”“哎呀,柳大人,这可是大功一件啊!”闵知府说道:“这下柳大人受到上面的嘉奖是绝对跑不了了,如果以后柳大人高升的话,千万不要忘了下官我啊!”“不不不,”我笑着摇了摇头“这不是我的功劳!”“柳大人虚怀若谷,实在是让我佩服啊!”闵知府赞叹道。“闵大人,我说的是真的!”我说道:“这全是闵大人的功劳,或者说,这是我送给闵大人的功劳!”“送给我?”闵知府一愣“柳大人的意思是?”“闵大人,实不相瞒。”我神秘兮兮的说道:“大人也应该知道,我出身草莽,后来才报效朝廷,受到当今圣上的赏识,才谋了一官半职在身,原本已为就这样混一辈子了,不过,皇上看中了我的出身,给了我一道密令,要我在暗中监视江湖,缉拿逃犯,惩治不法,皇上严令保密,这件事情知道的人不多,所以,闵大人,你该知道我的意思了吧?”“我明白了!柳大人!”闵知府恍然大悟地说道:“实在是辛苦柳大人了!”“没什么,没什么,都是为了皇上效力吗!当然要鞠躬尽瘁,死而后已了!”我笑道:“所以,我就在这里恭喜闵大人了!”第二百七十二章才贤兰湖,“才贤楼”。兰湖这个地方曾经有五大名坊,“才贤”“曲雅”“流波”“花颜”“锦食”。曲雅曾经有整个兰湖最美的曲子,最纯熟的乐师和歌女,在曲雅,你能听到你所有想听到的音乐,不但有现在流行的,甚至还有前朝失传的,曾经,曲雅是整个兰湖声音最好听的地方,每天喜欢听曲的人络绎不绝,接踵而至。花颜曾经有着整个兰湖最漂亮的女人,在这里,无论是北国的胭脂还是江南的粉黛,无论是温柔婉约的,还是火辣风sao的,只有你想不到的,没有你找不到的,这里曾经是整个兰湖男人心目中的圣地,四季常春的天堂。锦食则有兰湖最美味的食物,最考究的小吃,在这里,无论是你要尝北地的野味,还是南方的佳肴,无论是熊掌猩唇,还是鱼翅燕窝,只要你叫得出来,锦食就能想办法做得出来,这里,也曾经是整个兰湖好口腹之欲的人最向往的地方。不过,现在这三家的风光已经不如当初了,因为,现在兰湖出了一个林艺,那里有云银,云心,两个全兰湖公认最美的女人,她们演奏的音乐,现在也是整个兰湖最好听的音乐,再加上那里还有了一个“天下第二”的厨师,任何吃过她做的食物的人,都对其他人做的食物不感兴趣了。可以说,现在的兰湖,是林艺的天下。不过,还是有林艺的涉足不到的地方,它没有兰湖最美的景色,也没有才贤那种nongnong的笔墨味道。才贤有整个兰湖最文雅的一群人,和最附庸风雅的一群人,来到才贤,你听到的只有吟诵的诗还有泼墨的笔,每个人说话是文绉绉的,做事也是文绉绉的,甚至唱歌跳舞也是文绉绉的,这是整个兰湖最文绉绉的地方,这也是整个兰湖影响力最大的地方。才贤楼里有的是朝廷的贡生,有的是民间的名士,还有一群在职或者已经离职的官员,听说,就来才贤楼里跑堂的都是秀才出身。能不能够出入才贤楼,在兰湖也成了衡量一个人是否有才的标准。才贤楼是整个兰湖最高傲的酒楼。不过今天,才贤楼里来了两个不速之客。这两个不速之客一出场,就非常地吸引人的眼光。究其原因,就在他们的穿戴上。走在前面的人,一身的锦衣华服,玉制的腰带上还挂着价值连城的装饰品。不过,现在这个人的表现丝毫对不起他现在身上穿的这身衣服,只见他手里拎着一个“咣当”作响的酒瓶,一身的酒臭味,走路东倒西歪,身上穿着虽然华丽,不过却极其不整齐,歪歪扭扭的十分难看。按理说,这样一个酒鬼,任何人都不会喜欢,可是,看到他的人,却丝毫无发生的起气来。这个人,实在是太英俊了!无论从哪个一个方向看,这个人的脸张得都完美无瑕,